南陽高新區管委會征收土地公告
宛開土征告〔2025〕1號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河南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土〔2025〕304號文件批準征收張衡街道魏營社區土地3.4292公頃。根據宛政〔2019〕6號文件規定,現將已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道路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魏營社區
三、被征收土地村組及面積:
張衡街道魏營社區3.4292公頃,其中魏營社區八組0.6011公頃,魏營社區九組1.2887公頃,魏營社區居委會0.3113公頃,魏營社區六組0.3102公頃,魏營社區七組0.9179公頃。
四、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根據豫政〔2016〕48號文件規定,按照138萬元/公頃(92000元/畝)進行補償。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根據宛政〔2018〕14號文件規定,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為39萬元/公頃(26000元/畝);青苗補償標準為2.25萬元/公頃(1500元/畝)。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的安置辦法:以貨幣安置為主,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1〕49號)規定執行。
六、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做好征地補償準備工作,其補償內容以前期公布的《擬征地補償安置公告》為準。
七、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征地范圍內搶建、搶種的地上附屬物和青苗不予辦理補償。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