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宛開征補告〔2025〕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依據土地現狀調查情況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南陽高新區管委會組織有關部門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研究,現將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擬征收范圍為百里奚街道百里奚社區居委會、三組,四至范圍:百里奚路以西、規劃棗莊路以北、麒麟路以南。具體范圍以土地勘測定界為準。
二、土地現狀
擬征收土地總面積0.3079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
三、征收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實施居住用地建設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四、補償方式和標準
補償方式采取貨幣補償。土地區片綜合地價補償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3〕28號)執行;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南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家建設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和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宛政〔2018〕14號)執行。
五、安置對象、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以實際安置對象、方式為準(根據權屬調查確認結果據實進行補償)。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標準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3〕92號)執行。
六、辦理補償登記的時間、地點、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持土地權屬的相關證明材料到南陽高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理土地補償登記,請相互轉告。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結果為準。
七、異議反饋渠道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認為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告結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南陽高新區管委會或者南陽高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書面意見或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書面意見或聽證申請的,視為無異議。
公告時間: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4月2日。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3日
(聯系人:杜騰飛,聯系電話0377-6237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