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高新區紀檢監察室公開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概況
一、高新區紀檢監察室主要職責
南陽高新區紀檢監察室是正科級行政單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現有在職工作人員9人。
單位主要職責:負責全區行政監察工作;貫徹落實上級行政監察決定,監督檢查工管委各部門及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命令、決策及管委會各項決策的落實情況;負責調查處理全區各工作部門領導人員和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行為,受理上述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單位或個人對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投資者(含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個人)對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投訴,負責黨風廉政宣教工作,負責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辦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開展本區域內審計工作,并將審計結果向管委會匯報;承擔上級審計機關授予的審計事項,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進行審核;承辦區工管委及市紀委、監察局、審計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高新區紀檢監察室決算單位構成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決算包括局機關本級決算。
第二部分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收入總計442.4萬元,支出總計442.4萬元,與2015年相比,收入總計增長314%,支出總計增長314%。主要原因:財政撥款收入增加,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本年收入合計422.7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22.72萬元,占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本年支出合計326.5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26.58萬元,占1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財政撥款收入總決算422.72萬元,支出總決算326.58萬元。與 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總計增加316.78萬元,增長299%,支出總計增加239.42萬元,增長275%。主要原因:財政撥款收入增加,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326.5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26.58萬元,占100%。
(一)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支出決算為326.58萬元。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26.5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53.7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 獎金、社會保障繳費、撫恤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公用經費272.8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維 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0萬,決算為0萬元,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0.18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以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文件精神,減少公務接待費用。
具體支出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完成預算的0 %,主要用于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 0 個,全年因公出國(境)累計 0 人次。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0輛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主要用于開展工作所需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三)公務接待費 0 萬元,完成預算的0 %,主要用于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 0 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0.79萬元,2015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8.25萬元,比2015年增加320%,主要原因檢監察室的部門經費支出,購置辦公設備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府采購支出總額112.08萬元,購貨物支出112.08,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 2016年12月31日,高新區紀檢監察室共有車輛0輛。
目 錄
第一部分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概況
一、高新區紀檢監察室主要職責
南陽高新區紀檢監察室是正科級行政單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現有在職工作人員9人。
單位主要職責:負責全區行政監察工作;貫徹落實上級行政監察決定,監督檢查工管委各部門及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命令、決策及管委會各項決策的落實情況;負責調查處理全區各工作部門領導人員和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行為,受理上述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單位或個人對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投資者(含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個人)對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投訴,負責黨風廉政宣教工作,負責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辦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開展本區域內審計工作,并將審計結果向管委會匯報;承擔上級審計機關授予的審計事項,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進行審核;承辦區工管委及市紀委、監察局、審計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高新區紀檢監察室決算單位構成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決算包括局機關本級決算。
第二部分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收入總計442.4萬元,支出總計442.4萬元,與2015年相比,收入總計增長314%,支出總計增長314%。主要原因:財政撥款收入增加,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本年收入合計422.7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22.72萬元,占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本年支出合計326.5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26.58萬元,占1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財政撥款收入總決算422.72萬元,支出總決算326.58萬元。與 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總計增加316.78萬元,增長299%,支出總計增加239.42萬元,增長275%。主要原因:財政撥款收入增加,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326.5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26.58萬元,占100%。
(一)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支出決算為326.58萬元。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26.5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53.7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 獎金、社會保障繳費、撫恤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公用經費272.8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維 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0萬,決算為0萬元,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0.18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以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文件精神,減少公務接待費用。
具體支出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完成預算的0 %,主要用于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 0 個,全年因公出國(境)累計 0 人次。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0輛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主要用于開展工作所需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三)公務接待費 0 萬元,完成預算的0 %,主要用于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 0 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0.79萬元,2015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8.25萬元,比2015年增加320%,主要原因檢監察室的部門經費支出,購置辦公設備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高新區紀檢監察室2016府采購支出總額112.08萬元,購貨物支出112.08,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 2016年12月31日,高新區紀檢監察室共有車輛0輛。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是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門取得的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是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 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五、上年結轉和結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必需的開支,其內容包括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兩部分。
七、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務(類)××事務(款):是指南陽市高新區紀檢監察室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業務等活動的支出。
(一)行政運行(項):是指為保障南陽市高新區紀檢監察室各行政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是指南陽市高新區紀檢監察室機關及所屬二級單位的項目支出。
(三)機關服務(項):是指為南陽市高新區紀檢監察室機關提供后勤保障服務的機關服務局的支出。
(四)事業運行(項):是指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經費:是指納入市級財政預算管理,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請下載附件:河南省南陽市高新區紀檢監察室本級.xls